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同一房地产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抵押担保债务之和不得超过该房地产评估总价值的90%。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