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企业应当回收或者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资源,并优先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

本单位利用不了或者暂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支持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并建立稳定的供需关系。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