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二章 开发与利用第九条已废止企业应当回收或者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资源,并优先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本单位利用不了或者暂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支持其他单位和个人利用,并建立稳定的供需关系。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