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集体资产(耕地除外)的承包或租赁经营,应当进行公开招标,中标者应当依法提供抵押或担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徇私发包、出租、出售集体资产或随意变更、解除合同。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