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