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八条有效自治区对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科普工作予以扶持。自治区鼓励并支持社会各界兴办科普事业。鼓励并支持社会各界创办、发展各种形式的民营科技服务组织和开展以科普为主要内容的有偿服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