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六条有效科普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次、多种形式,使其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