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三条有效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