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十条已废止各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统计人员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统计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统计工作。《统计上岗证》实行年检制度,具体年检日期由各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