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代表如果被逮捕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时,应当主动表明其代表身份。

未经许可或者未履行规定的报告手续,即对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逮捕、刑事审判的,有关机关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者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