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跨县行政区域联合防治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建立跨县数据共享机制,定期互通监督管理情况。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