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煤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煤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