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解释应当予以公布,并按照规定向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