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将法规草案修改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