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