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六条有效矿山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