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十二条有效矿山开采只限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不准超层、越界开采,相邻矿井不准相互贯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