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古寨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龙潭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务川洪渡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合理设置旅游设施、网点,规范旅游经营服务活动。在保护范围内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和影视拍摄活动,举办者或者制作单位应当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