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自然保护区重大污染或者破坏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