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禁止向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河流和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地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染物。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