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宣纸及其主要生产工具代表性项目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认定机关撤销已认定的代表性项目,并责令退还该项目保护经费。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