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中小学校将宣纸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鼓励和支持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宣纸制作工艺专业课程,对有志从事宣纸行业的学生进行专业培养。

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