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本级行政区域普法责任清单中,明确国家机关的普法总体要求和具体责任、普法范围、组织实施等内容。国家机关应当在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中,明确普法宣传的法律法规、普法对象、预期目标、活动方式、时间安排、责任人等内容。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新颁布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就新颁布法律法规制定专项普法责任清单,组织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普法责任清单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