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二章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第十条已废止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个别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调整方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