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禁毒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房屋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单位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