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测,发现涉嫌毒品违法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取证。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