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禁毒条例/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禁毒宣传工作,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实现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禁毒委员会应当组织编写、制作禁毒知识读本、音像制品、互联网宣传产品等,运用各类媒体对公民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