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一)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