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