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禁毒条例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人予以保护。禁毒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