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鼓励全民植绿增绿,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地面积。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