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建设煤炭交易市场、洁净煤加工厂和配送中心,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位于城市(含县城)建成区附近的储煤场应当建设储煤仓或全封闭式煤炭储存场所;其他储煤场应当设置挡风抑尘墙(网),并设有喷淋等设施。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