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