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散煤、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或者遗撒的,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及污染程度处以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三万元。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