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二条有效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应当实施照明亮化,村庄内主要街道逐步配套建设照明设施,并保持完好和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