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