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出处罚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