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