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将鉴定报告报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