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加强垃圾处理场等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逐步实现资源的有效和循环利用。对从事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企业,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