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公共厕所应当建成水冲式厕所,尚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以设置移动环保厕所。公共厕所的设施和卫生条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设置明显规范的标志标识,免费向公众开放,并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公共厕所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设施。机场、车站、码头、医院、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当在工作(营业)期间免费对外开放。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