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货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