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