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适用本条例。城市市区的园林除外。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