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管网的,应当符合排水专项规划要求及排水技术标准和规范。

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公共排水管网设计方案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公共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接入公共排水管网协议。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