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律师执业保障和规范条例/第二章 律师的执业权利保障第八条有效办案机关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接收律师提交的委托手续、案件材料,告知案件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