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五章 项目监督第五十三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制度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