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项目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实施建设管理。采用投资补助、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实施建设管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