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大宗商品贸易与高端产业促进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境内外金融机构、金融技术企业、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参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境外企业可以依法参与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