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可以接受教育部门的委托,对适龄残疾未成年人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