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本市加强对下列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保护:

(一)残疾未成年人;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的未成年子女;

(三)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

(四)弃婴(儿)、被拐卖未成年人。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